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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0301/2018-00031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8-10-09
标 题 板桥街道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板桥街道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 效 有效

板桥街道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健康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全面进步、实现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工作,2016年全面启动健康板桥建设行动计划。近年来,在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高水平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任务,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逐渐改善,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结合《“健康连云港2030”行动计划》(连发〔2017〕16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主题,把健康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以健康城市建设行动助推我“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以全民健康促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街道健康环境逐步优化,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普及,健康保障和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康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健康社会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20年,健康城市建设水平达到全中上游,力争完成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的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按照突出健康、问题导向、项目管理、补齐短板、持续改进、彰显特色的建设主线,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传播健康文化五项主要任务,结合健康城市42项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推进实施健康城市建设20个重点行动计划,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一)营造健康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营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

1.卫生城市巩固提升行动

1)继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排名,形成卫生城市长效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持续提升城市形象与环境面貌,确保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评审。(责任主体:街道创卫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2)提升城市卫生保洁水平,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密闭。全面落实商户门前环卫责任制。(责任主体:城管中队各村居

3)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强化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背街小巷、临街商铺、“六小”行业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切实做好控违拆违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责任主体:城管中队、城建中心、食安办边防派出所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2. 基层卫生创建行动

4)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统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科学合理,兼顾长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98%。(责任主体: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5)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污水管网,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90%以上。推进农村农贸市场建设,强化管理引导,确保街道建有一个规范化的农贸市场。(责任主体:城建中心各村居

6)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创建,强化卫生创建成果的长效管理和巩固提升,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创建任务,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主体:爱卫办,各村居

3. 碧水蓝天行动

7)全面落实《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17〕68号)的总体要求,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整治城黑臭水体和河道岸线环境。(责任主体:城建中心,各村居

8)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秸秆焚烧污染,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治理,严格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清洁生产,不断改善空气质量,空气优良天数全省领先,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得到有效管控。(责任主体:城管中队、城建中心边防派出所,各村居

9)完善供水保障系统,加强供水管网建设与监测力度。推进全面区域供水,城乡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100%。(责任主体:城建中心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4.“厕所革命”推进行动

10)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工作,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普及率和使用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提倡在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公厕,逐步改造不规范和破损户厕。(责任主体:爱卫办、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二)构建健康社会

以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保障城乡居民在养老服务、医疗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基本需求,全面推进社会民生共建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5.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1)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国家、省食品安全城市。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格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责任主体:食安办边防派出所,各村居

12)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与执法,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熟食店规范管理率达100%。(责任主体:食安办,各村居

6.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3)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多点执业。到2020年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覆盖率达100%,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达100%,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责任主体:民政办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14)实施就业素质提升工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责任主体:人社中心,各村居

15)实施残疾人康复保障工程,为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提供免费训练及714岁残疾儿童巩固性康复训练、重症听障儿童畅听行动人工耳蜗救助项目、贫困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健康行动。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签约服务工作。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健康档案、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专业化康复服务。推进实施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行动,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责任主体:残联、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7. 突发事件应急行动

16)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城市消防设施建设全覆盖。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提升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强化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工程车的管理,做到定线路、定时限行驶。严格查纠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意外伤害。(责任主体:安监边防派出所、城建中心、城管中队文体中心,各村居

17)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儿童家长和儿童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对儿童和老年人伤害进行重点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责任主体:文体中心、妇联,各村居

18)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城乡居民应急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广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实现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18%以上。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多形式推进群众自救互救体验设施建设,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救互救设备、急救药品。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工会、妇联、团委、文体中心边防派出所,各村居

8.健康心理促进行动

19)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依托市民心理健康学校、心理援助热线等平台开展全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在社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宣教及心理卫生保健。(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妇联、工会,各村居

20)加强心理咨询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建立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干预机制,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公安、司法部门建立健全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的心理咨询专业机构,加强被监管人群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层妇女组织、老龄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等主动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疏导,提供心理援助服务。(责任主体:文体中心边防派出所、司法、安监、工会、计生服务中心、人社中心、妇联,各村居

21)加强精神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和规范管理率,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责任主体:综治办、边防派出所、民政、残联、计生服务中心、财政、人社中心,各村居

(三)优化健康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

9.医疗服务提升行动

22)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水平。完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强化业务系统整合,推进互联互通。普及发放电子健康卡,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10.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行动

23)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到2020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80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财政,各村居

24)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从度,提高基层首诊率。(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11.病媒生物防制行动

25)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化社区建设,按标准规范设置毒饵站、诱蝇笼、灭蚊灯等相关设施并有效管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督执法,促进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单位和公共区域有效落实防制责任。(责任主体:爱卫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26)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注重群众参与和专业防制相结合,环境清理、物理防制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改进防控措施。加强专业消杀机构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广社区专业消杀综合服务模式。(责任主体:爱卫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四)培育健康人群

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引导、社区促进、专项活动等形式,引导和培育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2.健康运动倡导行动

27)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打造城乡“10分钟体育健身圈”并强化内涵建设。推进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社区运动场地建设,完善社区绿地体育健身设施配套。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引导和扶持体育社团和企业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5平米。(责任主体:文体中心、城建中心、工会,各村居

2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休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鼓励和推动体育协会社团、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体育竞赛和活动。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人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0%以上。(责任主体:文体中心、工会、团委、妇联,各村居

29)加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提倡每个居民选择一项健身活动,加入一个体育协会组织,实现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街道全覆盖,每个晨晚练点均配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健身专业人员目录,定期为健身群体提供志愿健身指导。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达4‰。(责任主体:文体中心,各村居

30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合理安排教学与课间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时间参加体育活动,落实“每天阳光锻炼1小时”,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可以终身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达90%。(责任主体:文体中心,各村居

13.健康生活倡导行动

31)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重点,强化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组织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32)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每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每学期确定一个健康主题,围绕主题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让健康生活方式陪伴青少年健康成长。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倡导健康生活”的目标。(责任主体:文体中心,各村居

33)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开展指导员“五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活动。结合社区、乡村中老年居民的健康状况开展各类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健康教育知识。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和慢性病,组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推动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中老年群众健康水平。(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34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讲座、健康橱窗等形式,在全体职工中普及健康知识。各类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确保职工每年健康体检率达90%,重点行业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100%。(责任主体:安监、工会,各村居

14.妇幼健康工程实施行动

35)全面实施健康宝贝工程,通过加大投入,完善医保制度,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建立政府引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长效机制。不断扩大新生儿筛查、产前筛查覆盖面,建立健全初筛、转诊、确诊、干预和随访相互衔接的服务网络,强化新生儿筛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妇联,各村居

36)大力实施健康妈妈工程。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生育需求释放、高危孕产妇比例快速上升的新形势,聚焦影响母婴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守母婴安全形势基本面将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有效控制在合理水平。(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妇联,各村居

37)开展妇女健康行动。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街道免费医学婚检率达80%以上。做优妇幼重大公卫项目,实现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全覆盖。逐步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补服叶酸覆盖面,认真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降低母婴传播率。实施产后、人流后节育知识宣传和关爱行动,减少人流特别是重复人流数量。(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民政妇联,各村居

38)促进儿童健康发展。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和常见病防治服务,加强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和救治。规范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儿童疾病预防和心理健康服务,使儿童公平获得生长发育指导、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预防、筛查和治疗等服务,中小学生视力不良、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发生率得到控制。(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妇联,各村居

39)改善妇幼健康服务。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目标,全面落实孕产妇保健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妇幼健康科普知识,提升居民妇幼健康素养。(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妇联,各村居

15.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40)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长效管理机制,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重点疾病制定实施有效防控策略。开展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成人高血压患病率、肿瘤发病率调查,开展吸烟人群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烟草干预,切实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五)倡导健康文化

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丰富健康细胞和健康元素,引导社会正能量。

16.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41)强化公共场所健康知识宣传。街道、各村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摆放健康宣传折页不低于20种。户外广告载体定时发布健康公益广告。(责任主体:组宣委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42)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企业行、社区行、校园行、乡村行”等活动,大力宣传健康核心信息,引导和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参与“连云港健康节”大型惠民活动,开设“健康大讲堂”。(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43)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志愿服务人员以各种方式学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知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使其自愿参加健康知识传播活动,提升志愿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壮大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团委、民政、妇联,各村居

17.健康细胞培育行动

44)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为重点,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健康社区覆盖率达100%,新建健康单位(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菜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健康家庭数量达区级下达任务数。(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安监、食安办、妇联,各村居

18.健康元素打造行动

45)将健康元素融入公共空间,银行营业厅、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摆放健康教育宣传折页不低于20种。(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46)继续推进市民健康学校建设,提升市民健康学校内涵。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实现市民健康学校全覆盖。标准化健康小屋实现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责任主体:计生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各村居

19.全民控烟行动

47)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加大禁烟场所督查力度。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禁烟标志、配备管理人员。普及烟草危害知识,禁止烟草赞助和促销。(责任主体:爱卫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48)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机关、学校、医院等)建设活动。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主题日,参与区级“戒烟大赛”,在全社会形成不敬烟、不劝烟、不吸烟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责任主体:爱卫办,各村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投入保障水平

加强对健康城市建设行动的领导,把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要加大对健康城市建设行动的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把健康城市建设行动的重点工作纳入实事项目,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街道对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结合健康城市建设行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参加健康促进理论和实务培训,进一步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工作人员和健康促进志愿者的能力建设,提高健康促进工作的社会参与和支持水平。学习借鉴健康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将健康促进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紧密结合,提升健康城市建设行动的科学规范管理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参与水平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类媒体、健康类媒体及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健康科普、信息公开、行为互动等功能,积极开展健康公益宣传活动,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理念,引导社会公众管好自身健康,关注他人健康,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健康公共卫生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健康,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行动。培育发展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能力培养,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建设,努力打造有效、可持续的健康促进社会支持环境。

(四)加强监测评估,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建立市民健康需求信息收集、分析制度,定期把群众关心和迫切需要的健康服务等问题汇集起来,综合研判分析,及时权威发布。建立健康促进部门、各职能部门与单位、场所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把握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适当调整策略和方向;定期组织开展对本轮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全面、科学、公正地评估阶段性目标和项目实施的整体成效、问题,不断提升我健康城市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