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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0301/2020-0002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板桥街道 发文日期 2020-08-20
标 题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板办发〔2020〕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板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驻街各单位:

现将《板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板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市安委会办公室《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连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制定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二是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街道安委办牵头,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江苏“一年小灶”与全国“三年大灶”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街道安监所牵头,经贸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岗一责、一类一策、一区一档、一楼一长、一梯一防”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聚焦老旧小区、老旧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家庭加工作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着力夯实火灾预防基础,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火灾防控责任落实落地。四是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持续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和实战能力建设。(街道安监所负责)

(四)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针对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情形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配套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以及冒险出海作业行为。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推动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街道农业技术中心负责)

(五)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街道城建中心牵头,经贸中心、文体中心、民政办、农业技术中心、安监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煤改气”、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一是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三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四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街道环保中心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一是提升领导能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二是提升防控能力,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管控。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执法,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四是提升应急能力,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五是提升保障能力,加强人员机构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街道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年 4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4月至8月)。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 年9月至12月)。各部门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 年12月底前,完成摸排梳理,落实街道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部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街道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街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街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街道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板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全面开展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街道安监所牵头)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要求,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引导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


板桥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各类事故教训,全面压降街道系统性安全风险,增强街道安全管控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为抓手,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机构完善、责任明晰;进一步补齐监管短板,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进一步完善街道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夯实街道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五个能力提升”,扎实推进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一)提升领导能力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形成宣传声势。(街道安委办)

2.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党政领导包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明确街道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街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街道安委办)

3.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监管格局。落实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定村(社)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网格员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街道安委办)

4.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序时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对表对标推进,确保任务目标保质保量完成。跟踪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街道安委办)

5.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街道对各村(社)年度考核安全生产占比不低于5%。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社)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街道党政办,经贸中心,财政所,安监所)

(二)提升防控能力

6.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2020年初步完成区域内风险隐患排查,形成区域性安全风险清单和安全评估报告。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定期上传隐患排查情况。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7.加强源头治理。严把项目招引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不予引入。对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8.推进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冶金等高危行业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其他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创建;2021年规上企业100%、规下企业80%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2022年街道所有企业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有效运行。(街道安监所)

9.强化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管控。持续组织对达标的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达标企业是否真创真运行。通过三年行动,实现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100%。(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提升监管能力

10.强化监管执法。要净化执法环境,规范执法、从严执法,执法检查全程记录。实行执法预告制度,执法检查原则上提前2周告知企业,推进问题解决在先。对非法行为零容忍,加大对非法“小化工”、小作坊等打击力度。提升执法检查覆盖面,2020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30%,2021年实现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将按照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执法权等进行委托执法。(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发生火灾或重伤以上事故的,街道必须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总结事故教训,进行表态发言,街道负责人对总结汲取事故教训、强化管控措施提出要求。(街道安监所)

12.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街道依托现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力量,将消防安全补充纳入社会化服务范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2020年街道30%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2022年参与企业达到60%。(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提升应急能力

13.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理顺街道应急工作机制,落实防汛防台、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及消防工作责任。建立稳定的综合应急处置队伍和相应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街道农业技术中心,安监所,各村居)

14.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掌握区域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街道每年针对辖区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举办不低于1次的应急演练。(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15.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质储备清单,应急物资装备采购和维护经费得到基本保障,到2022年,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得到显著加强。(街道经贸中心,安监所)

(五)提升保障能力

16.加强人员机构建设。配足配强街道安全专职监管力量,实现安全监管干部队伍专职、专心,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保证安全监管队伍稳定,安监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应书面征求区应急局的意见。街道财政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工作纳入预算,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街道党政办,组宣办、财政所、安监所)

17.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落实分级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参加市级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其他班子成员参加区级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街道党政办,组宣办,安监所)

18.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连云港市森林防火规划(2018—2025年)》,加强以灭火设施、森林防火通道、电子监控系统、防火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动专职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继续推进街道消防队站提档升级工作。到2021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储水量不小于20吨的消防水池。(街道安监所,农业技术中心)

19.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连云港市应急管理综合平台使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2020年注册使用综合平台达40%,2021年达60%,2022年达95%;按要求应用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规范运维管理,实现问题、隐患和事故闭环处置。(街道安监所)

20.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社)、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模式,在开展各类各项宣传的过程中,必须同步宣传安全生产,必须有安全生产元素。鼓励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注重发挥群众在发现安全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中的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街道安委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落实(2020年8月)。各乡街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将本实施方案作为总体方案的附件报送区专治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9月至12月)。街道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行动。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部署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稳步推动主要任务的实施,保证本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街道安全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街道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其他地方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街道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街道安全管理系列成果,推动安全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完善工作推动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工作推动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及时评估改进。街道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发现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协调。认真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分阶段确定工作实施细则,建立问题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工作路线图,并严格落实,确保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经费等保障。要制定落实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确保街道生产监管装备逐步改善提升,确保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推动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