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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政务
江苏发布若干措施深化自贸试验区海运物流创新发展
- 时间:2024-12-30 14:50 来源:江苏海事发布 阅读次数:
近日,江苏省自贸办、江苏海事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海关、连云港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运物流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22项制度型开放和首创性、集成式创新举措。
国家批复设立江苏自贸试验区以来,江苏海事局已出台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大举措和支持航运创新发展20项政策举措,推动“自贸+航运”双向赋能。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接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和航运企业需求,累计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20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2项在全国复制推广、3项在全省复制推广。
此次联合出台的22项举措,涉及海事18项,聚焦加强海运物流制度创新、加快改革成果推广实施、推进海事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深化长三角联动合作等四个方面,更加注重和体现海运物流领域试点探索的首创性、改革创新的集成度,将有效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提供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