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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出台新政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提速

  • 时间:2020-07-13 10:26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从7月10日召开的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优质企业落户,优化营商环境,连云区将正式施行《关于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油品贸易类企业准入暂行办法(试行)》以及《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此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提速。

据悉,自去年8月26日获批以来,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共形成33项改革创新经验,新登记注册企业2554家,落户金融机构8家,跨境电商、大数据等产业加快发展,正式开通跨境出口及网购保税备货进口业务,“天马保税1号店”建成试营业,总投资150亿元的“一带一路”大数据产业园开工建设。

探索新机制引入活水

据了解,此前油品贸易类企业注册程序多、取证时间长,不少企业望而却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连云区不断探索,出台《关于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油品贸易类企业准入暂行办法(试行)》。暂行办法出台后,对在连云区块内注册的批发无仓储无运输业务油品贸易类企业实行容缺办理,对容缺办理条件、登记注册事项、税务风险把控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通过统一扎口管理,确保油品贸易企业规范经营、风险可控,做到“接得住、管得好”。

筑牢防线硬核护航

为了加快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防范、治理和打击区内的金融违法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制定并完善区内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此次,连云区金融办出台《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笔者了解到,管理办法明确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金融活动主体将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并由相关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市场禁入、限制参加政府采购、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同时,也将通过“信用连云港”平台向社会公示。

此前,为了提高煤炭经营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港口煤炭贸易发展,连云区还发布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块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据悉,企业只要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煤炭经营市场准入事项申请,按照《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告知承诺书》的约定,向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准予市场准入决定,并发放经营范围表述为“煤炭及制品销售”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并及时检查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而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告知承诺制的推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