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18-00041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5-09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18〕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6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8-05-09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区各办局,
区各直属单位,驻区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6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其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连云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夏振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鹏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可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立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朱立霞 区编办副主任
孙 燕 区档案局局长
刘笃环 区经发局副局长
相入通 区教育局副局长
武 艺 区科技局副局长
章 勇 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 岩 区司法局副局长
韩 政 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 勇 区人社局副局长
任彦洁 区住建局副局长
夏 阳 区城管局副局长
金同爱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解妍秋 区商务局副局长
喻 兰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井盛杰 区卫计局主任科员
严勇桦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韩金益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黄 鑫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 沪 区安监局副局长
陈 烨 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王同德 区海渔局主任科员
李为波 区供销总社副主任
成振瑜 墟沟林场副厂长
李 军 区政务办副主任
杨培武 连云公安分局政委
浦 洪 区法院副院长
冯绍国 连云国土分局局长
徐大庆 连云物价分局副局长
刘同业 市国税五分局副局长
贺宁洲 市地税五分局副局长
邹慧超 海发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夏振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进行调整。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