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18-00126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 时间:2018-10-30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 办 发〔2017〕9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 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0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三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促进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高质 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公开重点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本通知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 9 类。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本通知所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 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 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公开内容主 要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 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等 7 类。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本通知所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主要以对公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 7 类。
三、提升公开质效
(一)明确公开主体。各乡街、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所制作或保存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 两微一端”、 新闻媒体、“信用中国(江苏·连云港)”网、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开展在线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三)强化公开时效。三大领域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 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各乡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见附件),抓好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 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笫三方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