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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5-0001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1-24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办积极做好全区政务公开牵头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财政、教育、就业、食安、征收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24 17:37:04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办积极做好全区政务公开牵头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财政、教育、就业、食安、征收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24年,我办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开展征集调查9期,发布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89件,公开政府重大会议信息11条,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84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及目录纸质文件每月中旬送至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充分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收悉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4年,我办共受理群众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其中撤销申请3件,逾期不补正1件,上年结转8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收拆迁、村庄规划、物业管理、政府工作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各乡街、各部门之间依申请公开业务沟通,指导各乡街、各部门处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一是定期开展内容检测,坚持人工巡检和第三方技术监测双联动,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信息,保证公开内容准确、规范。二是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办新增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1件,失效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文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做好“一网两微”线上信息公开,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优化网站栏目,做好专题专栏维护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测,保障网站数据安全,提高用户体验。2024年,连云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网站总访问量269万余次。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新增、关停、注销管理,将新开设、变更的新媒体及时录入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共保有政务新媒体3个,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2000余条。全年,未接到国家、省、市关于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通报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23家区直部门、10家乡街(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加大对各单位网站内容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督促限期整改。自觉主动接受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和建议,确保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1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1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49

1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公文属性定性不够准确,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落实《条例》要求,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一方面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重大决策的公开公示,加大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公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加强交流学习力度,积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办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