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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133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批复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修编》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3〕7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区林业和海洋局:你局《关于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修编>的请示》(连区林海〔2023〕50号)收悉,经区十六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修编》的批复
- 时间:2023-09-15 15:46:14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区林业和海洋局:
你局《关于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修编>的请示》(连区林海〔2023〕50号)收悉,经区十六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推动相关功能板块履行主体责任,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三、你局要会同各涉渔街道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规划的内容和意义,积极投入到保护与合理开发水域滩涂的行动中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你局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要求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此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