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3 访问量:
区民政局:
《关于申请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等3个规划修编的请示》(连区民〔2026〕6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连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修编》),请你局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修编》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大力推广节地生态葬,全面落实殡葬改革各项要求。
三、你局要会同自然资源、林海、生态环境等有关单位和各乡街,做好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规划落地。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修改。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