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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6-00046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批复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6-03-17 |
| 标 题 | 关于原则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等3个规划修编的批复 |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6〕2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原则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等3个规划修编的批复
- 时间:2026-04-23 15:44:0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区民政局:
《关于申请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等3个规划修编的请示》(连区民〔2026〕6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连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修编》),请你局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修编》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大力推广节地生态葬,全面落实殡葬改革各项要求。
三、你局要会同自然资源、林海、生态环境等有关单位和各乡街,做好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规划落地。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修改。
特此批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