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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163 | 分 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批复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9-25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3〕8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1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批复
- 时间:2023-10-16 14:31:2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1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你局要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二、你局要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相关街道(农场)依据《方案》,按照年度时序安排,尽快开展“耕地转出”项目和“耕地转进”地块的组织实施,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
三、你局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切实防止随意调整耕地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此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