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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3-00163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批复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9-25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政发〔2023〕8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1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批复

  • 时间:2023-10-16 14:31:2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连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1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你局要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二、你局要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相关街道(农场)依据《方案》,按照年度时序安排,尽快开展“耕地转出”项目和“耕地转进”地块的组织实施,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

三、你局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切实防止随意调整耕地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此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