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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2-00038 | 分 类 | 国土资源、能源/海洋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1-22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2〕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战略,落实全省沿海发展座谈会、全市沿海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深入挖掘向海发展潜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高效运行的研发体系,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文件规定,按照《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现设立事业单位“蓝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蓝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 时间:2022-02-15 15:15:05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战略,落实全省沿海发展座谈会、全市沿海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深入挖掘向海发展潜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高效运行的研发体系,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文件规定,按照《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现设立事业单位“蓝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举办单位为区科技局。该中心重点围绕海洋生物、海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三个方向,重点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实现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的协同创新高地、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劲助推器、科技成果孵化的活力生态圈、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实践。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完善科研条件平台体系、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引育创新创业人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该中心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机构级别、事业编制和财政经费,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设定。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