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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2-00082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4-08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连云区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发〔2022〕2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保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科学调配城乡资源,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健康发展,经研究,成立连云区自然资源规划委员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连云区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 时间:2022-04-28 15:54:1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保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科学调配城乡资源,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健康发展,经研究,成立连云区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占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吴 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任彦洁 区政府副区长

    孟凡德 区政府副区长

    夏振天 连云港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范沛海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

    汤文化 区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张义刚 区经发局局长

    崔久勤 区财政局局长

    于文峰 区司法局局长

    王 德 区住建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

    夏 阳 区城管局局长

    李翠玲 区卫健委主任

    胡可东 区教育局局长

    夏加全 区林海局局长

    李 斌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小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局长

    孙 逊 连云国土储备中心主任

    董智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茂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宁小明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外事办副主任

以上成员单位为常务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连云经济开发区、区其他部门等单位和专家(从市资委会专家库中选取)根据议题需要参加会议。区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经费保障。

连云区资源规划委员会是区政府进行自然资源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分局。会议根据需要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及时召开。资源分局、区林海局、储备分中心经分管区长同意后将拟上会议题报办公室汇总,呈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召开会议审议。会后各议题提交单位草拟会议纪要初稿报办公室汇总,呈会议召集人审定签批。会议纪要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印发。重大事项经区资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要求需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依程序提交;需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备案的,按程序提交。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