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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391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05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发〔2021〕1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 时间:2021-11-05 16:20:42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林海局:

《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

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压减近海渔业资源捕捞强度,防范化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风险,提升渔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沿海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苏政传发〔2021〕188号)要求,特制定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细则。

一、清理整治范围

纳入乡镇船舶序列管理,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由所在街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报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海洋涉渔船舶。

二、清理整治原则

按照“正向引导,分类处置,严格管理”的思路,全面推进涉渔乡镇船舶清理整治:

(一)正向引导

2021年11月20日前,对主动申请退出生产的涉渔乡镇船舶:

1.由社会评估机构参考近三年类似渔业船舶市场交易价,结合船舶材质、船长、总吨位等予以评估,并按照评估价上浮20%予以奖补(在11月21日~12月31日期间主动申请退出生产的涉渔乡镇船舶,按照评估价的100%予以补助,且不享受其它奖补政策)。

2.根据船舶证书登记的船长,对作业类型给予定额补助(网具由船舶所有人自行处理):

作业类型

刺网

张网

拖网

笼壶

大型(船长≥24m)

10万元

6万元

5万元

3万元

中型(12m≤船长<24m)

7万元

4万元

3万元

2万元

小型(船长<12 m)

5万元

2万元

2万元

1万元

3.回收船舶证书,并依据船舶证书登记的总功率,按每千瓦500元进行补偿。

4.涉渔乡镇船舶退出生产整治经费:省承担乡镇船舶整治经费的60%,余下部分由区里配套。

(二)分类处置

1.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剩余使用年限达3年以上、证书合法有效、主动申请退出生产的涉渔乡镇船舶,在评估价的基础上降低20%予以奖补,其它奖补政策不再享受。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剩余使用年限达3年以上、证书合法有效、主动申请退出生产的涉渔乡镇船舶,在评估价的基础上降低40%予以奖补,其它奖补政策不再享受。

3.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剩余使用年限不满3年的涉渔乡镇船舶退出生产将不享受任何补助,使用年限期满后一律报废拆解。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退出生产的乡镇船舶将不享受任何补助,使用年限期满后一律报废拆解。

(三)严格管理

1.对暂不退出生产的涉渔乡镇船舶,严格船舶检验,全部纳入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定人联船、编组生产、海上日报告等制度,确保在核定的作业场所生产。严格落实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船舶所有人的主体责任,实施进出港签证管理,按照“十个必须”要求,确保渔船出港前逐船登临检查人、证、安全设备到位。对于自然灾害以外原因导致的乡镇船舶事故,一律由街道政府和属地村负责。

2.对“脱管”的涉渔乡镇船舶,一律进行注销,并通报海事、海警相关机构,视同为“三无”船舶予以打击。

三、清理整治方式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涉渔街道船舶退出生产工作由各涉渔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上报和公示工作,区林海局负责督查指导、组织验收、资金发放,相关部门各司其责。

(一)退出生产程序

1.船舶所有人申请。自愿申请退出的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申请书》(附件1)。

2.评议公示。船舶所有人所在地村委会对渔民退出生产申请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确认并公示(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组织社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与船舶所有人签订《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协议书》(附件3)。

3.审核交证。船舶所有人凭申请书、协议书以及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原件)等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退出生产补助申请。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提交的渔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收缴证书并开具《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通知单》(附件4),通知船舶所有人在5个工作日内把退出生产渔船送达指定拆解点,原则上予以拆解,并建立拆解船舶档案。

4.拆解船舶。各相关涉渔街道成立涉渔乡镇船舶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涉渔乡镇船舶拆解工作,按招投标相关规定并参照农业部《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有关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船厂对收缴的涉渔乡镇船舶进行拆解,拆解费由区财政统一支付。船舶拆解完成后,在《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确认单》(附件5)签字确认盖章。

5.注销证书。各街道办事处台账资料初审合格后,报区林海局,按规定程序依次办理船舶的通信、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等注销手续。

(二)补助资金发放

1.发放程序。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采取“先拆后补”的方式,船舶所有人上交渔船并填报《涉渔乡镇船舶退出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6),经公示(附件7)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2.拨付方式。给船舶所有人的奖补资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东方农商银行),一次性直接发放到船舶所有人。

(三)台账资料要求

各相关街道按照《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台账清单》(附件8),建立完善涉渔乡镇船舶渔船退出生产“一船一档”台账,并报一份区林海局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渔乡镇船舶清理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渔民生产生活和渔区社会稳定,各相关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全力推进涉渔乡镇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街道要做好辖区涉渔乡镇船舶身份识别勘验及拆解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确保原船、原证。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拨付(包括拆解费用、第三方评估费用)、资金的监督管理。区林海局负责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林海局、财政局部门要在补助对象、监督核查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防止申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安置保障。对主动申请退出生产的涉渔乡镇船舶,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船舶所有人、船员等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动员辖区企业、单位优先选聘。区相关部门积极提供相关政策,争取一些就业岗位供转产上岸渔民选择。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街道、各单位要加强对涉渔乡镇船舶所有人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退出生产政策的宣传,确保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等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1.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申请书

2.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公示

3.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协议书

4.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通知单

5.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确认单

6.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7.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资金公示

8.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台账清单


 

附件1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申请书

连云区街道办事处:

本人为连云渔船所有人,现自愿退出渔业生产、上交船舶及相关证书,并申请退出生产补助,请予以批准。有关申请上交渔船资料如下:

船名号

船舶所有人


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编号


国籍(登记)证书编号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渔船

编码


建造日期


总吨位

作业方式


材质


船长

主机功率

千瓦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船舶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真实性承诺等。

备注:本申请书按证书填写,一式四份,船舶所有人、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一份。
附件2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公示表

(第批)

根据《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符合退出生产申请条件的等艘渔船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监督电话:

连云港市连云区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序号

船名号

船舶所有人

联系电话

渔业捕捞许可编号

作业类型

船长(米)

功率

(千瓦)

材质



















备注:本公示一式二份,所在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各执一份。


 

附件3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协议书

连云渔船所有人 (以下简称甲方)

连云区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压减近海渔业资源捕捞强度,防范化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风险,提升渔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沿海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苏政传发〔2021〕188号)要求,甲方自愿退出渔业生产,同时上缴船舶及相关证件,并同意按评估价格(**评估〔202*〕**号)上浮20%及网具、功率和提前退出奖励等 万元(共计 万元)予以补助,保证今后不再非法购置、新建船舶从事渔业捕捞生产,自谋生活出路。乙方将尽力向上级政府部门争取有关政策的支持,为甲方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其顺利地进行转产转业提供各种便利。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一式肆份,船舶所有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各执一份。


 

附件4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通知单

连云渔船所有人:

你向我街道提出连云渔船退出渔业生产、上交船舶及相关证书的申请,现经我街道审查,决定同意该船退出生产。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把该船送到拆解点,并及时通知区林海局。

特此通知。

(经办人: 电话: )

连云港市连云区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四份,船舶所有人、拆解点、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各执一份。

附件5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确认单

一、基本信息

船舶所有人


渔船所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


船 名


渔船检验

证书编号


渔船编码


渔船登记

证书编号


AIS九位码


船体材质


渔业捕捞

许可证编号


船 长


型宽


总吨位

主机

总功率

千瓦

整治方式

( )拆 解 ( )渔政管理辅助船 ( )人工鱼礁

二、渔船送达和拆解

渔船送达渔船定点拆解厂日期

年 月 日

渔船拆解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渔船定点拆解厂名称


渔船证书审验情况


现场勘验日期: 年 月 日

船证相符

现场拆解监督人员签字:

三、结论:该船已完成现场勘验,严格按照规定的拆船程序实施拆解,已留存可证明该船报废拆解三次标志性阶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已按照要求拆解到位

定点拆解厂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情况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意见

签 字: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确认单一式四份,船舶所有人、拆解点、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各执一份。
附件6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编号:( )乡镇船补( )年度 号

船 名


主机总功率(Kw)


船舶所有人姓名


船体材质(木/钢)


联系电话


船长(米)


上交日期


作业类型船舶


居民身份证号码


船舶所有人地址


申请补助金额


船舶所有人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船舶所有人声明

我承诺: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四份,船舶所有人、拆解点、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各执一份。


 

附件7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资金公示表 (第批)

根据《连云区涉渔乡镇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实施细则》,现将申请退出生产的等艘渔船拟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监督电话:

连云港市连云区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序号

船名号

船舶

所有人

联系电话

渔业捕捞许可编号

作业类型

船长

(米)

功率

(Kw)

上交

时间

补助资金(万元)





















合计










备注:本公示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区林海局各执一份。
附件8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台账清单

序号

题 名

日期

页数

备注

1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申请书




2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公示




3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协议书




4

涉渔乡镇船舶申请拆解报废承诺书




5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通知单




6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拆解确认单




7

渔船拆解照片(3次)、录像资料等




8

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包括产权登记证和国籍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




9

船舶证书注销申请书、注销证明




10

渔船所有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11

通导设备注销表




12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13

涉渔乡镇船舶自愿退出生产补助资金公示




14

涉渔乡镇船舶评估价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