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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5-00081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7-28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云山街道李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5〕8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云山街道李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云山街道李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批复
- 时间:2025-08-04 10:20:22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云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恳请区政府确认李庄村部分土地权属来源的请示》(云办发〔2025〕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位于北排淡河北岸面积为23.4亩土地(具体范围见附图),为土地改革时分属李庄村集体所有,由李庄村实际使用至今,一直以来未被征用,无权属争议。现将该23.4亩土地确认为李庄村农村村民集体所有。你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土地运营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用地的综合效益。
此复。
附件:确权范围图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