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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瑞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一宗养殖海域使用权申请的批复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1 访问量:

区林业和海洋局:

《关于对连云港市瑞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申请一宗养殖海域使用权出具审批意见的请示》(连区林海〔2022〕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指定范围、面积、起止日期使用海域(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

二、按时核定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实行一次性缴纳(用海期限2年及以上的实行逐年缴纳)。缴纳标准按照《连云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你单位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海域使用金到账情况进行海域使用权登记,依法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连云港市瑞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一宗海域情况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附件

连云港市瑞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一宗海域情况表

序号

海域使用权人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期限

面积
(公顷)

坐标经纬度

备注

1

连云港市瑞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渔业用海

开放式养殖(贝、藻类)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321.61

1 34°52′20.55″ 119°24′34.73″
2 34°52′00.32″ 119°24′34.73″
3 34°52′00.68″ 119°26′24.75″
4 34°52′55.22″ 119°26′24.42″

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