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0-0014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2-16 |
标 题 | 连云港市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职能配置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区林业和海洋局负责贯彻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林业和海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职能配置
- 时间:2025-06-05 10:05:2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区林业和海洋局负责贯彻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林业和海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贯彻落实林业、海洋等法律法规。
(二)参与林业和海洋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林业和海洋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林业和海洋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参与林业和海洋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合理配置全民所有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负责林业和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林业和海洋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林业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标准,配合做好政府公示森林和海洋资源价格体系工作,参与做好森林和海洋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配合做好林业和海洋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参与林业和海洋资源市场监管。贯彻落实林业和海洋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五)组织拟订并实施林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按照权限负责海域、海岛用途转用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林业生态修复、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工作。牵头实施林业和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林业和海洋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六)组织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分类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的划定和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按规定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依法实施海域使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
(十)参与组织实施海洋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贯彻执行海洋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沿海滩涂围垦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参与制订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防灾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二)推动林业和海洋领域科技发展。实施林业和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林业和海洋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林业和海洋领域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林业和海洋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组织开展林业和海洋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林业和海洋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林业、海洋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林业、海洋规划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和海洋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林业、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林业和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受区政府委托,区林业和海洋局行使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相关职责。
2.与区行政审批局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程序划转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服务,区林业和海洋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和执法监督。
办公地址:连云区西墅路9号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18-81888220
负责人姓名:刘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