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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0-0014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1-06
标 题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时 效 有效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

  • 时间:2025-06-05 10:57:1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全区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除住房公积金外的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配合做好中央、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使用。

(三)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全区国有土地出让计划,配合做好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相关工作。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开发等工作。负责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四)贯彻落实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综合性发展规划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居环境奖评选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参与生态文明、智慧城市、苏北发展工作。

(六)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七)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配合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及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促进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区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日常指导和监管。

(九)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和省、市、区审批立项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人民防空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配合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十一)拟定区级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年度防震减灾经费预算。划定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配合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区各类地震台网管理工作,做好地震信息共享平台相关工作。牵头日常地震活动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承担全区震害防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

(十二)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参与乡街建设规划编制,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配合开展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区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指导城区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指导城区公园建设管理、古典园林保护修复、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传承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各种园林园艺展览和交流活动。

(十四)承担规范全区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配合做好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参与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十七)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公路通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八)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负责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参与主体行为。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拟订区人民防空指挥系统转入战时体制方案。拟订城区防空袭方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和城区人口疏散计划。组织人民防空演习。负责本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区委、区政府组织指挥全区人民防空行动。

(十九)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交通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标准。

(二十)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的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程序划转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区住建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渔船检验有关衔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连云区广州路88号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18-82310479

负责人姓名: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