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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0-0014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6-05
标 题 连云港市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港市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 时间:2025-06-05 14:04:0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文物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管理全区图书馆、文化馆事业,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资源普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资源发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负责组织全区旅游总体形象推广和品牌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八)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体育、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负责推进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文物资源调查,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全区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及组织全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负责全区体育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做好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区行政审批局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程序划转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


办公地址:连云区阅海路1号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18-82230923

负责人姓名:张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