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2-000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1-10 |
标 题 | 区十五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21年12月27日上午,区长李占超在区政府B103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五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审议《连云区“十四五”时期重点专项规划》《连云区街道权力清单》《连云区前三岛乡权力清单》《连云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 ||
时 效 | 有效 |
区十五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
- 时间:2022-01-10 15:11:35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21年12月27日上午,区长李占超在区政府B103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五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审议《连云区“十四五”时期重点专项规划》《连云区街道权力清单》《连云区前三岛乡权力清单》《连云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的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培育好和合理利用好我区森林资源,对提升连云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森林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保护的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森林保护层次和保护水平。区林海局、墟沟林场、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的状况和受保护的程度,按照森林法要求开展工作,全力做好连云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二、关于《连云区“十四五”时期重点专项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连云区“十四五”时期重点专项规划》,由区经发局牵头各专项编制规划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科学谋划好“十四五”期间各项工作对连云区实现高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涉及本部门工作的专项规划内容,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编制单位。各牵头编制单位要对已形成的规划详细审核、查漏补缺,要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指标,确保规划指标设定科学化、精准化、时效化。
三、关于《连云区街道权力清单》《连云区前三岛乡权力清单》
会议原则同意《连云区街道权力清单》《连云区前三岛乡权力清单》,由区委编办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履行赋权手续后印发。会议指出,向乡街赋权是落实上级关于基层推进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要求,根本目的是逐步解决基层工作“责任大、权限小”“事情多、资源少”等“难点”“堵点”问题,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会议强调,区级部门对各街道执法授权要到位,要加强对街道执法的指导工作,对执法能力欠缺的街道,安排专业执法人员指导规范街道执法工作。各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区司法局要牵头组织好街道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的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保障我区整体执法水平。
四、关于《连云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连云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由区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