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18-00107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11-09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18〕1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 时间:2018-11-09 00:00: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自2017年全区开展成品油市场“百日行动”集中专项整治以来,各乡街、连云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加强督查指导,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通过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取缔了一批非法加油站点,拆除了一批非法加油设备、设施,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较好地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近期,成品油储运、经营等环节无照无证、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了死灰复燃现象,给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坏影响。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成品油品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政办〔2018〕30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连政办传〔2018〕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区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等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四)整治偷税漏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打击炼油企业将应税品改为非应税品,将柴油开票为沥青、白油、变压器油、导热油、燃料油等,将汽油开票为轻烃、芳烃等行为;打击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社会用户等客户一对一接单、款到提货、无票销售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接单,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无票油品,然后向散客销售的行为;打击部分加油站点缴税的成品油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二、责任分工
(一)公安部门:一是对非法经营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三是依据《消防法》,查处成品油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环保部门:加大对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的抽查抽检力度。
(三)住建部门:协调市交通部门查处机动维修经营单位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加大对靠港船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抽检监管力度、查处使用不符国家标准油品的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督促港作机械、交通工程施工机械使用国家标准油品。
(四)商务部门:一是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的行为,或者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二是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五)市场监管部门:一是查处非法企业涉及非法从事闪点>60℃的柴油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对加油站点销售油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力度,查处生产、仓储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以及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三是对查处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领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就超范围从事闪点>60℃的柴油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安监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查处非法从事汽油、闪点≤60℃的柴油经营行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七)税务部门:查处加油站点与炼油企业交易不开具正规发票、偷税漏税的行为。加强稽查征管,严格小额纳税人的管理,建立专项督查、举报、核查机制。推进加油点进销存台帐的建立和税控装置联网,根据加油枪走字起止数,按实际经营量纳税。
(八)海事部门:加大对靠港船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抽检监管力度,查处使用不符国家标准油品的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
(九)宣传部门:对典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曝光。
(十)各乡街、连云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全面摸排辖区内非法加油情况,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苗头,依法拆除属地非法加油站点违建设施,将非法加油站点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一)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负责加强本系统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管理,主动对接社会加油站点健全供购关系,足量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定期向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提供社会加油站点购油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由区政府总牵头,公安、环保、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安监、税务、海事、宣传、督查办、成品油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各乡街、连云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区督查办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目标考核部门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区对街道、开发区的目标考核。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乡街、开发区要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2月底专项整治结束后,各乡街、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总结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乡街、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信用约束。区各有关单位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要通过国家、省、市信用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推动长效机制建立,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