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5-0002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2-10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5〕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以下简称《学法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5-02-21 16:59:5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以下简称《学法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二、学习方式
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方式。
三、组织实施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2.会前学法原则上按计划执行,如有需要及时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相关要求
1.领学人原则上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可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讲课。
2.责任单位根据《学法计划》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精心制作讲解提纲,做到把握关键、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五、其他事项
各乡街、区政府各部门可对照《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安排并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讲次 |
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单位 |
学法形式 |
第一讲 |
《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9月21日起施行) |
区住建局 |
会前学法 |
第二讲 |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会前学法 |
第三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
区农业农村局 |
会前学法 |
第四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
区教育局 |
会前学法 |
第五讲 |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会前学法 |
第六讲 |
《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
区经发局 |
会前学法 |
第七讲 |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
连云生态环境局 |
会前学法 |
第八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
区文体和旅游局 |
会前学法 |
第九讲 |
《稀土管理条例》(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区经发局 |
会前学法 |
第十讲 |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
区应急管理局 |
会前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