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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5-0002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2-10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5〕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以下简称《学法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5-02-21 16:59:5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以下简称《学法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二、学习方式

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方式。

三、组织实施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2.会前学法原则上按计划执行,如有需要及时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相关要求

1.领学人原则上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可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讲课。

2.责任单位根据《学法计划》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精心制作讲解提纲,做到把握关键、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五、其他事项

各乡街、区政府各部门可对照《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安排并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2025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讲次

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单位

学法形式

第一讲

《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9月21日起施行)

区住建局

会前学法

第二讲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会前学法

第三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区农业农村局

会前学法

第四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区教育局

会前学法

第五讲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前学法

第六讲

《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区经发局

会前学法

第七讲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连云生态环境局

会前学法

第八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区文体和旅游局

会前学法

第九讲

《稀土管理条例》(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区经发局

会前学法

第十讲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区应急管理局

会前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