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连云区>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186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1-10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跃进社区、程圩社区、张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3〕9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板桥街道办事处:你街道关于请求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跃进社区、程圩社区、张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板办发〔2023〕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跃进社区、程圩社区、张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时间:2023-11-17 15:59:42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板桥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请求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跃进社区、程圩社区、张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板办发〔2023〕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跃进社区、程圩社区、张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涉及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内、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按相关法定规划执行。
三、在《规划》实施中,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各类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切实实行底线管控,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合理引导各类产业空间,完善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处理好土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的关系。
四、《规划》是板桥街道跃进社区、程圩社区和张艞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按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