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4-00014 | 分 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2-01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3〕8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12-28 11:45:2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盘活资产,强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资产意识,坚持创新运作,提高使用效能,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方法路径,为推动“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强化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清查、分类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运作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分步实施。按照“能用尽用、可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原则,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以资本为纽带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转换和增值,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资本嬗变。2024年一季度盘活资产工作初步见效,上半年实现资产转换,年内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营制度进一步完善,运作水平和效益明显提升,资产动态盘活良性循环机制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中求进,注重提质增效。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有序推进、应盘尽盘;找准工作切入点,强化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发力,向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聚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统筹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实现资产总量快速增加和资产结构质效整体提升。
(二)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创新发展。以全面清查为基础,深挖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效益,实现资源资产不断向资本资金归集转化,充分发挥市场挖掘和发现价值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资产可交易、资本化、能增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突出改革创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由实物形态转向价值形态、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坚持集约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务实操作,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把握好资产盘活和防风险的关系,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清理银行账户,规范资金管理,清理各类对外借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二)优化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科学分类处置。
(三)大力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沉淀资金及银行账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类资产的清查,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
(四)推动各类国有资源显性化增量化。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海岛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港口码头岸线资源(含内河)、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五)创新运作特许经营权。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气)站、停车场、充电桩、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特种垃圾清运、自来水、污水、地下管网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六)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产。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3年12月上旬前)。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领域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各乡街、功能板块联动实施。
(二)清查摸底(2024年1月底前)。各专项领域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制定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清查摸底统计表,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各自领域清查摸底工作,统计、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数据统计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运作处置。各专项领域工作专班组织分类梳理,形成可盘活清单和运作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运作处置。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审核、启动运作,3月底初见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显量化效果。
(四)完善提升(2024年9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行良性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二是成立8个专项领域工作专班,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2个)、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7个专班负责各自领域资产盘活的标准、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专班负责梳理涉资源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协调解决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及运作处置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街、功能板块参照区级行动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联动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盘活资产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明确内部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提升资产盘活工作组织推进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深入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合力,确保资产盘活工作顺利推进、早日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盘活资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资产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施专项督导。健全完善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运作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足额上缴国库。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在资产盘活过程中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资产盘活执行和处置收益收支管理情况,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附件:1.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任务清单
2.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专班方案
附件1
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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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进步骤 |
具体事项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前期准备 |
方案制订 |
制订总体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 |
区财政局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1月 |
2 |
成立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领域工作专班 |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专班: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各类对外借款、应收、预付账款、政府投资基金等。 |
区财政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连云国土储备中心、区金融办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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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班: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等。 |
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区法院、区检察院、连云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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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国有资产专班: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资产,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 |
区国资办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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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有资源资产(侧重土地、矿产)专班: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
连云国土储备中心、区司法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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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有资源资产(除土地、矿产)专班:全面清查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海岛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港口码头岸线资源、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
区林海局 |
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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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前期准备 |
成立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领域工作专班 |
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专班: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气)站、停车场、充电桩、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特种垃圾清运、自来水、污水、地下管网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
区经发局 |
连云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
2023年11月底 |
8 |
农村集体资产专班: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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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策法规专班:梳理涉资源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审核资源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及运作处置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 |
区司法局 |
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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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员部署 |
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全区盘活资产工作。 |
区政府办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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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查摸底 |
细化任务清单 |
各专项领域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
各专班单位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上旬 |
12 |
清查、统计、汇总、汇报 |
各专项领域工作专班制定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清查摸底统计表,组织各自领域清查摸底工作,统计、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 |
各专班单位 |
各相关单位 |
2024年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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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运作处置 |
组织分类梳理 |
根据清查底数,组织分类梳理资金、实物、债券、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形成可盘活清单 |
各专班单位 |
各相关单位 |
2024年2月底 |
14 |
制定运作处置方案 |
对可盘活的资源资产资金提出运作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 |
各专班单位 |
各相关单位 |
2024年3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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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运作处置 |
根据领导小组审定后的《运作处置方案》,启动运作处置程序 |
各专班单位 |
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国资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区林海局、区经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连云税务分局等 |
2024年7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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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完善提升 |
完善相关制度 |
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
各专班单位 |
各相关单位 |
2024年8月底 |
附件2
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全区盘活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统筹存量与增量,推动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加快形成投融资的良性循环,区政府决定成立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吴 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张思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延立强 区政府副区长
孟凡德 区政府副区长
陆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连云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孟中明 区政府副区长,连云公安分局局长
黄啸谷 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赵 桂 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
夏振天 连云港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连云新城建管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惠康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惠志江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遥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义刚 区经发局局长
相入通 区教育局局长
陈 松 区科技局局长
李吉全 区司法局局长
崔久勤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办主任
刘从德 区林海局局长
王 德 区住建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
夏 阳 区城管局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广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金 锐 区商务局局长
施军生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区文物局局长
于文峰 区卫健委主任
孟颂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晓旻 区审计局局长
卢正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 斌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雨田 连云公安分局政委
浦 洪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顾 猛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左恩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局长
孙 逊 连云国土储备中心主任
吕 玲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局长
谭建庄 连云港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正海 墟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月辉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虎 连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超 连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夏 天 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明 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泽通 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钟翊玮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瑞 前三岛乡乡长,自贸办主任
洪 健 海州湾发展集团董事长
马 波 云港开发公司董事长
曹 流 港城文旅公司董事长
王茂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宁小明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外事办副主任
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茂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久勤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任务清单、专班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该领导小组成员此后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3
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专班方案
根据《连云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的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行政事业性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政策法规8个专项领域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和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专班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连云国土储备中心、区金融办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各类对外借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政府投资基金等。其中区财政局负责清查行政事业单位沉淀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对外借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连云国土储备中心负责清查土地出让金欠缴、矿产等资源使用金欠缴;区金融办负责协助区财政局核查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情况。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连云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等。其中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清查;区法院、区检察院、连云公安分局负责罚没物资清查;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资产资源清查;区卫健委负责医疗系统资产资源清查;区住建局负责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资产清查。
三、企业国有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国资办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资产,包括沉淀资金及银行账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类资产的清查,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
四、国有资源资产(侧重土地、矿产)专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成员单位:区司法局、连云国土储备中心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连云国土储备中心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五、国有资源资产(除土地、矿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林海局
成员单位: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海岛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港口码头岸线资源、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其中区林海局负责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和海岛资源清查;区住建局(区交通局)负责港口码头岸线(含内河)资源调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资源(水库、湖面)清查;区经发局负责能源电力资源清查;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六、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专班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
成员单位:连云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气)站、停车场、充电桩、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特种垃圾清运、自来水、污水、地下管网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七、农村集体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等
工作任务: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八、政策法规专班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区林海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工作任务:梳理涉资源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审核资源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及运作处置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
各专班牵头单位承担盘活存量资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部署、定期调度,同时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抓好专班具体工作落实,做好组织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盘活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完成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