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4-00108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各乡街(板块)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4〕5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24年各乡街(板块)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各乡街(板块)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时间:2024-07-02 16:10:02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2024年各乡街(板块)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各乡街(板块)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具体任务清单内容 |
1 |
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
深入宣贯《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乡街(板块)主要负责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深化乡街(板块)消委会实体化运行,采取争取事业编制人员、征召合同制文员等多种形式配备消委办专职人员,规范消委会日常工作机制,促进工作长效、常态运转。联合民政、卫健、教育、商务、文广旅、民宗等重点部门开展本辖区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年内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贯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深化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加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
2 |
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全区完成不少于10个(墟沟街道2个、云山街道1个、海州湾街道1个、连岛街道1个、连云街道1个、板桥街道1个、连云开发区1个、宿城街道1个、高公岛街道1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站按化工消防救援站(轻型站)升级建设。将“数字消防”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 |
3 |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
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风险隐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无水高层建筑等整治行动,积极落实“摸清底数、厘清责任、查清风险、扫清隐患”等“四清”工作要求。联合相关行业部门,聚焦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仓储物流中心、学校、医院、“厂中厂”、老旧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强对工矿企业地上建筑监督检查,严防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家庭作坊、沿街店铺等“小火亡人”事故,强化储能电站、直播基地等“新业态”形势研判,有效防范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突出风险隐患,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推动整改销案。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建国75周年、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做好本地区相关安保工作。 |
4 |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 |
深入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坚决整治在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库,未与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内天井等处进行防火分隔,以及居民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放置可燃杂物等问题,持续宣贯《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建立居民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从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构建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55套(墟沟街道10套、云山街道10套、海州湾街道10套、连岛街道5套、连云街道4套、板桥街道4套、连云开发区4套、宿城街道4套、高公岛街道4套),AI智能电梯阻车装置不少于30套(墟沟街道8套、云山街道8套、海州湾街道8套、连岛街道4套、连云街道2套)。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张贴标识牌,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实行动态报备制,开展全员轮训。 |
5 |
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 |
认真贯彻市编办等五部门工作意见,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高效整合应急、公安、消防等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员“吹哨人”作用,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达标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底册,明确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全面推进乡街(板块)委托执法。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230只(墟沟街道30套、云山街道30套、海州湾街道30套、连岛街道30套、宿城街道30套、连云街道20套、板桥街道20套、连云开发区20套、高公岛街道20套),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25套(墟沟街道3套、云山街道3套、海州湾街道3套、连云街道3套、宿城街道3套、板桥街道3套、连岛街道3套、连云开发区2套、高公岛街道2套)。“厂中厂”一键警报广播装置不少于30套(云山街道15套、连云开发区15套)。 |
6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宣传培训活动。联合教育、消防等部门,督促属地学校安排消防安全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扩大“消防安全码”覆盖率,增强消防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趣味性、科学性。分级分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年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墟沟街道800人、云山街道600人、海州湾街道400人、连云街道300人、宿城街道200人、连岛街道300人、板桥街道200人、高公岛街道200人)。 |
7 |
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
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落实消防安全约谈机制,对可能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单位场所,及时约谈提醒督办。加强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和消防安全隐患督改,贯彻落实省、市两级火灾调查处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按要求完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督办事项。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2024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共性任务清单内容 |
1 |
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
切实做好本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
2 |
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连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消防工作。 |
3 |
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定期研判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形成年度书面报告备查。认真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探索建立消防技术服务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4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 |
序号 |
部门 |
个性任务清单内容 |
1 |
区委宣传部 |
1、协调、指导全区消防安全新闻报道工作。支持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组织发布消防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情况。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协调新闻单位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报道。根据区消委会要求,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
2、协调、指导涉及重大火灾和消防工作的舆情研判和应对,指导火灾和事故抢险救援新闻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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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电影等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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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经发局 |
1、支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区级项目,区预算内统筹基建资金给予支持。协同做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在项目审批中,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 |
2、对区粮食和所属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行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所需工作经费。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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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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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指导行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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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教育局 |
1、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组织开展达标验收评定,以标准化促规范化。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聚焦学校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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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将消防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等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协助指导成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助学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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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科技局 |
1、督促指导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区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消防安全领域青年人才培养。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
2、聚焦科研院所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督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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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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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民宗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宗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下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寺庙、道观、教堂、宗教院校等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所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聚焦宗教活动等重要场所,宣贯落实《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直属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指导、监督、检查重大民族文化、大型宗教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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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民宗系统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宗教教职人员和团体开展教育培训,利用本行业网站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指导直属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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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公安分局 |
1、坚决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贯彻《江苏省消防条例》,深化与消防救援机构“六联”工作机制。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指导基层派出所依法查处职责范围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规范办理监督检查发现或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消防行政拘留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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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基层派出所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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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基层派出所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有人员死亡、社会影响大或有放火嫌疑的火灾开展事故调查,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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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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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在灾害事故处置中的协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支持保障消防执勤战斗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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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督促全区公安机关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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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民政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关于印发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政系统检查考核评比。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指导直属单位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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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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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司法局 |
1、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办理区政府消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有关部门消防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消防安全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消防安全行政复议工作。 |
2、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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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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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财政局 |
合理确定区级消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安全培训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 |
10 |
区人社局 |
1、负责全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督和指导。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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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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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
1、负责指导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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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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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连云生态环境局 |
1、组织、协调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组织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监测结果。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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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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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住建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对人民防空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指导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协助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灾害救援演练。及时将地震速报信息通报消防部门,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 |
2、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工作。监督、指导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依法处理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和违法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行为。及时将消防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贯彻落实公安部、住建部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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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消防设施无水高层建筑“集中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燃气供气设施隐患整治力度。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强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新建小区根据需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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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和建设、施工、监理、公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知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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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城管局 |
1、负责城管系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负责自有产权市容景观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严格督促各乡街(板块)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全区“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指导属地乡街(板块)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确保消防车道畅通。 |
2、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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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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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区农业农村局 |
1、负责农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本行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畜禽屠宰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水源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和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
2、督促本部门各处室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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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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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区商务局 |
1、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 |
2、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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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商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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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指导由区商务局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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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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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合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培训。督促指导服务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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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区文体和旅游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文体和旅游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文物商店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贯彻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加强新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和A级景区等级评定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体育场馆、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等手段,督促文旅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力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文体旅系统单位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督促大型旅游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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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体育场馆、旅游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力争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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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区卫健委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卫健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参与组织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夜间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指导本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直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指导医疗卫生、托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托育单位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应达100%。贯彻《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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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医疗卫生、托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对直属单位年度考评内容。督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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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区应急局 |
1、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摸清单位底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本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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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本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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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的无照经营行为。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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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利用门户网站、LED大屏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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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 |
1、依法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2、调查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参与涉及职工消防安全权益的政策措施制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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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进群防群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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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对企事业单位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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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气象局 |
1、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消防部门。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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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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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邮政管理局 |
1、负责邮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邮政管理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指导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参与调查邮政行业火灾事故,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邮政行业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未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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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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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 |
1、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推进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固化分析研判、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实施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分领域开展达标创建。加强乡街(板块)消防监管机构建设,推动乡街(板块)挂牌建成基层消防工作站,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贯彻《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清单,统筹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指导聚焦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仓储物流中心、医院、“厂中厂”、老旧市场等重点场所,严防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沿街店铺等“小火亡人”事故,指导强化储能电站、直播基地等“新业态”形势研判,有效防范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指导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防火巡查、初期处置等任务。加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紧跟火灾形势、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新形势新问题,指导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坚持消防安全治理和重大消防安保协同开展,做好建国75周年、国家公祭仪式等消防安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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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推广应用消防微信公众平台、“消防安全码”学习平台等载体,扩大宣传培训覆盖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规范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主题宣传阵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持续推行消防安全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对基层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等开展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