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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38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21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21〕289号)精神,全面加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力争提前完成为期1个月的“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工作专班。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 时间:2021-11-21 15:46:3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21〕289号)精神,全面加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力争提前完成为期1个月的“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专班成员名单

主 任:李占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周倍良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

    嵇 轶 区政府副区长

    孟中明 连云公安分局政委

    夏振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夏加全 区林海局党组书记

成 员:张义刚 区经发局局长

    崔久勤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广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刘从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许小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庆春 连岛街道党工委书记、前三岛乡党委书记

    程洪碧 高公岛街道党工委书记

    朱正海 墟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正冰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从敬 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虎 连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邵泽通 宿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邹慧超 海州湾文旅集团董事长

    周 毅 连云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

    王 哲 连云港海警局连云工作站教导员

    张 春 区林海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

专班负责全区“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推进,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乡街、各部门落实好分工任务,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专班下设办公室和海上执法、岸上执法2个工作组。由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牵头,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各单位名单如有变更,自行调整充实,不再另行发文。

(一)办公室

主 任:嵇 轶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夏加全 区林海局党组书记

    吕松啸 连云公安分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

    林 剑 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瑞 连岛街道人武部部长

成 员:范海波 区委办副主任

    宁小明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崔玉婷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 春 区林海局副局长

    王茂捷 区经发局副局长

    雷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同爱 区委农办副主任

    卢正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裴小龙 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魏引华 区信访局副局长

    毕 萌 连岛街道政法委员

    刘利军 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建刚 连岛旅游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实行驻点办公,林剑、刘瑞同志兼任驻点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抽调日常办公人员集中办公,名单报办公室主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审定。主要负责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加强与各乡街、各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和推动各乡街落实整治任务,细化完善整治措施,定期调度并整理分析各地整治进展情况,做好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周报和通报,做好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期间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开展信息汇总和新闻宣传,筹备召开各类会议,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整理会议纪要、大事记以及文件归档工作。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暗访核查、跟踪督办等,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工作不力、瞒报虚报的单位,视情采取通报曝光、告诫约谈等措施,对督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海上执法组

负责海上各类问题线索举报情况的核查、落实与回复,组织开展海上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依法精准打击海上“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区林海局、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警局连云工作站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配合)

(三)岸上执法组

负责岸上各类问题线索举报情况的核查、落实与回复,做好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期间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渔港及近岸浅滩、河汊、涵闸等重点区域巡查执法,依法精准打击为“三无”船舶提供制造维修、用工撮合、补给运输等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连云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配合)

三、工作职责

1.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三无”船舶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

2.区经发局:负责加强船舶修造行业管理,对非法建(改)造船舶和“沙滩船厂”一律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的单位一律整顿。

3.连云公安分局:负责对各类涉嫌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对伪造、变造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港口、内河航道的“三无”船舶打击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做好沿海堤坝、水利工程、内河入海口的“三无”船舶打击工作。

6.区林海局:负责依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加强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渔政执法工作,会同海警部门做好线内外无缝衔接,对于涉及非法捕捞的“三无”船舶,一律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7.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做好旅游观光船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相关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涉渔船舶修造厂(点),坚决予以取缔。

9.连云港海警局连云工作站:负责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海域渔业执法工作,会同区林海局做好线内外无缝衔接,打击“三无”船舶违法生产、越界(线)捕捞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

10.连云港海事局:负责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日常巡航,对于海上发现的各类“三无”船舶,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