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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3-00009 分 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1-11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转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2〕10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提升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现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转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22-12-01 11:28:14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提升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现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对于集中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由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分散办公、有独立院落的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中心、景区景点等公共机构要充分调研、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引导,持续推动各级公共机构规范有序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 关于转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