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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4-0010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04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连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4〕5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面向各单位征集建议事项并梳理筛选的基础上,经过区政府研究同意,编制了《2024年度连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连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时间:2024-06-04 16:42:2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面向各单位征集建议事项并梳理筛选的基础上,经过区政府研究同意,编制了《2024年度连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及时跟踪执行效果,向决策机关报告执行情况。

二、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和实施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文件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区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区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2024年度区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六、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需新增或调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区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4年度连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附件

2024年度连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连云区住宅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服务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区住建局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