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4-0012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7-10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4〕5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 时间:2024-07-24 11:20:13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
区长工作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两级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关于消防工作的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结合《连云港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并督促检查,督促指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区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四)不断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推动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消防监管,着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全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五)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消防工作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六)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带队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
(七)依法领导和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重点工作。
常务副区长工作清单
(一)协助区长统筹推进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推动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结合《连云港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部署消防重点工作,解决消防突出问题。
(二)领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区消委会全体 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重点工作;推动各级消委会办 公室实体化运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和分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组织对各乡街(板块),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评价。视情约谈火灾多发、风险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乡街(板块)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督促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明确新兴业态消防安全监管,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及时发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五)加强全区基层消防监管建设,推动加强乡街(板块) 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高素质专业化 消防监管执法队伍。推动落实分级监管,在“九小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规范化建设。
(六)定期听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七)推动全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并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月、区级层面的消防演练等活动。
(八)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赴一线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九)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 故时,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依法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报告批复。
(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重点工作。
其他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要求,牵头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组织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抓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消防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消防工作。
(四)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组织开展 “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牵头抓好分管行业领域消防专项整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及时发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参与灭火救援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抢险救援等。
(五)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全面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从责任体系、行业标准、机构队伍、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本行业本部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赴一线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
(七)视情约谈分管行业(领域)火灾多发、风险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乡街(板块)分管负责人。
(八)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九)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