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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5-00012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10-15
标 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4〕8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的通知

  • 时间:2024-11-04 16:12:23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对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连云区2024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24〕27号)、《连云区关于解决校园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24〕4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24〕57号)予以废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