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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
索 引 号 | 066001/2020-0001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标 题 | 同意对对苏冉船艇(连云港)有限公司游艇项目单位进行变更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0〕1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同意对对苏冉船艇(连云港)有限公司游艇项目单位进行变更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同意对对苏冉船艇(连云港)有限公司游艇项目单位进行变更的批复
- 时间:2020-04-22 10:03:13 来源:经发局 阅读次数: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变更苏冉船艇(连云港)有限公司游艇制造项目(法人)单位的请示》(连高办发〔202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苏冉船艇(连云港)有限公司游艇制造项目于2019年11月8日经我局备案。现根据你单位请示,经研究同意将原项目实施地点由项目(法人)单位由“苏冉船艇(连云港)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苏冉船艇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依法开展有关工作,待有关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实施。本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