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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
索 引 号 | 066001/2021-0000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经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6 |
标 题 | 关于连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经发〔202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连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连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时间:2021-01-06 10:03:12 来源:经发局 阅读次数: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连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区农发〔2020〕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消除农村水体黑臭问题,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连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云区云山街道、宿城街道、海州湾街道、板桥街道。
四、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治理市场河、老君堂中心涧沟、经九路排水沟、李庄中心沟、阳云丰服装厂东沟、经十五路排水沟、经十七路排水沟、东港涧、北河、棠梨涧10条农村黑臭水体,包含污水收集管网10383米、检查井/截流井438座、农业面源控制48.37亩、清淤疏浚27680立方米、生态护坡2.04公里等。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0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六、项目周期:15个月。
七、项目编码:2101-320703-04-01-485922。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此复。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