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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6001/2020-0002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经发局 发文日期 2020-09-15
标 题 关于连云区幼教中心分园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连区经发〔2020〕19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连云区幼教中心分园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 效 有效

关于连云区幼教中心分园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时间:2020-09-15 10:03:13 来源:经发局 阅读次数:

连云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连云区幼教中心分园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区教〔2020〕1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为了改善现有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保障儿童均能就近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教育长足稳定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连云区幼教中心分园装饰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连云区幼教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福港·好莱坞小区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连云区幼教中心分园占地约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31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轨9班。按照省优质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室内(含门厅、教室、多功能室、活动室、会议室、专用室、走廊、厨房、卫生间等)墙面装饰及户外活动场地塑胶铺设、水池园路改造、种植区绿化等,以及因改造而引起的部分建筑、水、暖、电、管网等设施修复,并按标准购置配齐相关教学设备、生活设备、大型玩具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六、项目建设周期:2个月。   

七、项目编码:2020-320703-83-01-559018。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此复。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