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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5-00126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11-25 |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5〕12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本次预征收土地位于徐圩新区徐圩街道东陬山村范围内,东至西安路,南至空地,西至东辛农场,北至扁担河。 | ||
| 时 效 | 有效 | ||
连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时间:2025-12-11 16:59:2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为徐圩港区疏港南路建设工程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
二、征收范围
本次预征收土地位于徐圩新区徐圩街道东陬山村范围内,东至西安路,南至空地,西至东辛农场,北至扁担河。预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9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预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预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预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联系人:金立辉;联系电话:13851291122)
附件
预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