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连云区>
征地拆迁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4-00097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5-09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周边排水疏通工程拟征收土地公告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4〕4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本次拟征收土地建设项目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周边排水疏通工程,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周边排水疏通工程拟征收土地公告
- 时间:2024-05-20 16:26:15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建设项目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周边排水疏通工程,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土地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拟征收马山村、沙集村集体土地共3.1036公顷,其中马山村1.2947公顷、沙集村1.8089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1日,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