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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01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24
标 题 《连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工作细则》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全区粮食安全工作,规范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明确粮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以及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工作细则》政策解读

  • 时间:2020-12-24 17:09:0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区粮食安全工作,规范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明确粮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以及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5〕176号)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48号)规定的责任事项,结合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度连云港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粮安办〔2020〕3号)提出的2020年重点任务的考核。

三、主要内容

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

区经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制定实施粮食仓储物流发展规划;主要粮食品种成本调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粮食收购、市场调控、应急保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服务粮食生产,负责监督耕地质量。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并实施监管。区资源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基本农田数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粮食市场和粮食质量、卫生、价格的监督检查。统计部门负责与粮食安全相关的统计监测。

四、执行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文件相关要求。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工作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