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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20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5-19
标 题 《连云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5-19 11:42:13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方案》,今年将继续帮助我省推动解决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难点问题。为全力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2021年2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4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连云港市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并取得扎实成效,真正实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的重要决策部署。

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区安委办牵头起草我区《实施方案》。一是深入分析问题,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明确涉及我区任务的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会议讨论稿形成过程中,多次征求区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吸纳。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正文部分明确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时序安排、协调保障机构和有关要求。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指导组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系统性风险、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跨省非法运输等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工作主要为“3+4+3”,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等3个方面突出问题,化工行业、涉爆粉尘、道路交通和公路水路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等4个重点行业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及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3个领域12项工作任务;时序安排主要分3个阶段,与国、省、市部署安排一致,分为转段衔接阶段(2月至3月)、重点帮助指导阶段(7月至8月)、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协调保障机构原则上与市级层面保持一致,对应成立化工行业协调保障组、涉爆粉尘协调保障组、道路交通和公路水路运输协调保障组、建筑施工和燃气协调保障组等4个区协调保障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联动、做好服务保障、严守工作纪律”等4个方面内容。

《实施方案》附件部分以“三个清单”方式明确了“3+4+3”共33项工作任务的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