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连云区>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014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10
标 题 《连云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区一清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全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节点、全力攻坚,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省化治办《关于印发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市一清单”的通知》(苏化治办〔2020〕51号)和市化治办《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县区一清单”的通知》(连化治发〔2020〕2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区的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区一清单”实施方案。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区一清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0-12-10 16:47:4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节点、全力攻坚,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省化治办《关于印发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市一清单”的通知》(苏化治办〔2020〕51号)和市化治办《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县区一清单”的通知》(连化治发〔2020〕2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区的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区一清单”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年内完成2家化工企业关闭退出任务,确保按照标准关闭到位。完善化工企业关闭工作方案、验收意见等台账资料。

(二)对于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建议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的11家化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时间关口前移,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举措,确保问题隐患不遗漏。

(三)对于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评估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时间关口前移,原则上2020年内完成整改销号。

(四)对于企业建立的安全风险辨识表,在进一步完善后进行信息化改造,原则上2021年6月底前重要风险点接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常态化监管。

(五)对于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评估专家提出的本质安全环保提升建议,年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期间完成改造。

三、主要内容

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

第(一)项任务分工:区化治办牵头连云开发区年内完成2家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负责督促2家化工企业按照标准关闭退出落实到位。区化治办负责衔接市化治办,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整理完善工作台账。按要求每周向市化治办报送进展情况。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企业关停退出过程中的安全指导和监管,排除次生安全隐患风险。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关停企业做好危废、废水、固废处置工作,排除次生环境隐患风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关停企业做好压力容器和管道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指导和监管。

第(二)项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推进11家企业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报告归集上报。

第(三)项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平台反馈的隐患和问题清单督促企业整改,并在及时通过攻坚平台进行闭环管理。

第(四)项任务分工:区应急局牵头建立完善全区所有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表,并接入连云区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指挥)云平台,实现常态化监管。

第(五)项任务分工:连云开发区、连云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做好本职安全提升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连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连区编〔2020〕10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长效管理工作。

四、涉及范围

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

五、执行标准

省化治办《关于印发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市一清单”的通知》(苏化治办〔2020〕51号)和市化治办《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县区一清单”的通知》(连化治发〔2020〕25号)文件相关要求。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区一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