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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204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5-31
标 题 《连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布背景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5-31 15:19:3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连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布背景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连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内容依据《连云港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依据《连云港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2021 年地质灾害发育趋势、防治重点依据《连云港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专家评估。

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统一由市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年底前完成。

4、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二十七条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6、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