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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0-00232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9-28
标 题 《连云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目前,我区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2019年1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82号)。2020年5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7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连云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9-28 09:42:1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目前,我区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2019年1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82号)。2020年5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7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连云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手段,为推进健康连云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主要目标、健全多元化监管体系、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手段、组织实施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主要是明确到2022年底,要实现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体系、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是健全多元化监管体系。主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府主导、加强自我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鼓励社会监督等方面,完善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是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主要包括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强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强化健康产业监管等七个方面。

第四部分是创新监管手段。主要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信用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加强风险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协同监管等方面,创新监管手段。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察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实施要求。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各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2、建立督察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主要针对各街道和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突出问题处理、综合监管责任落实、领导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察。原则上每年督察一遍,督察结果作为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重大问题报区政府,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督察机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现代化建设,完善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设备装备、执法用车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意见》(连政办发〔2020〕33 号)的要求,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数、工作量、经济水平和服务范围等因素,建议区编委重新核定区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不断充实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力量。 逐步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推进综合监管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