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0-00170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8-05 |
标 题 | 《连云区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水治办〔2020〕2号)及《连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20〕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8-05 16:48:2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水治办〔2020〕2号)及《连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20〕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参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方法,在排淡河、烧香河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坚持水陆统筹原则,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一口一档”、实行“一口一策”,有序推进监测、溯源、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以辖区内排淡河、烧香河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排查范围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和自然岸线。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企业及工业园区、居住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区、港口码头、垃圾转运站及堆场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水的排污口(含各类雨、污水排口),以及所有通过支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重点任务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
(三)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通过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排淡河水质得到改善,努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