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0-08-26 |
标 题 | 连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实施意见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连发[2009]4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如下意见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实施意见
- 时间:2010-08-26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连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和编制配备实施意见
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连发[2009]4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二)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元化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三)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方便群众就医。
(四)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多元化发展。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区设立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
1、撤销墟沟防保所,成立连云区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成立连云区滨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港城医院更名为连云区连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陶庵医院更名为连云区陶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连岛卫生院更名为连云区连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连云区前三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
6、板桥卫生院更名为连云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云山卫生院更名为连云区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宿城卫生院更名为连云区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高公岛卫生院更名为连云区高公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需报区政府核准。
三、工作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服务,转诊服务等。
4、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服务,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的工作职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将适宜社区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编制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护士与全科医师的比例按1:1配备。设护理康复或日间观察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着从紧掌握的原则,增配1名医师、1名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的医师总数内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全区共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6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配备具体情况如下:
1、连云区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28名,其中全科医师8名、公共卫生医师4名、护士8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其他人员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连云区滨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28名,其中全科医师8名、公共卫生医师4名、护士8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其他人员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连云区连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12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连云区陶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12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连云区连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连云区前三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
核定编制12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连云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12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7、连云区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12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护理康复科医师1名、护士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8、连云区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10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9、连云区高公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10名,其中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护士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人员编制首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和人员编制结构比例范围内,按规定合理配备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或国家规定的技术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不符合准入或报考国家卫生资格条件的,不得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和分类管理。
2、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由区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区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