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连云区>
医疗卫生
索 引 号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9-05-31 |
标 题 | 关于区妇幼保健所和区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了更优质地为当地妇女、儿童提供保健管理和计生指导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经区编委会研究,决定连云区妇幼保健所和连云区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为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超编人员实行自然减员。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妇幼保健所和区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的通知
- 时间:2009-05-31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关于区妇幼保健所
和区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的通知
区卫生局、区计生局:
为了更优质地为当地妇女、儿童提供保健管理和计生指导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经区编委会研究,决定连云区妇幼保健所和连云区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为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超编人员实行自然减员。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