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012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1-15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2〕10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区政府决定成立“连云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22-12-05 15:23:12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2〕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18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政办传〔2022〕9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区政府决定成立“连云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复杂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啸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董智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成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卢正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吕松啸 连云公安分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
成 员:浦 洪 区法院副院长
郁洪鹏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崔玉婷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茂捷 区经发局副局长
赵斯刚 区卫健委党组成员,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玉国 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 坤 区商务局副局长
秦 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许 涛 连云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秦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地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任务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研究提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药品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完善配套的操作办法与制度;指导各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涉案药品检验认定等有关工作。同时,根据本部门职责权限,履行本部门查处药品违法行为的职责,组织指导查处零售假劣药、无证经营药品、发布虚假药品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二)区法院依法审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三)区检察院依法加强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做好涉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加强诉讼监督。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主流媒体及时宣传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支持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依法曝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协调媒体关注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会同区委网信办、连云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五)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中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有关重大、疑难案件或者问题。
(六)区委网信办负责协助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做好对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的联合执法工作,组织网络媒体开展药品安全整治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七)连云公安分局负责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违法犯罪活动。
(八)区经发局负责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引导行业加强自律。
(九)区司法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配合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
(十)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一)区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管理,及时组织查处医疗机构违法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通报药品监管部门。
(十二)连云邮政管理局依法监管邮政市场,依法查处寄递假冒伪劣药品、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机制,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联络员会议。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