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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17-00080 分 类 卫生、体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5-22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17〕8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7-05-22 00:00: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许威扬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菁    区卫计局局长

          吴  尚    区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长

  成  员:王遥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朝华    区城管局局长,连云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同爱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周  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相入通    区教育局副局长

          左良桥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陆守兵    区经发局副局长

          蒋德煜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媛媛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勇    区人社局副局长

          孙锦华    区安监局副局长

          张玲明    区城管局副局长

          徐大庆    连云物价分局副局长

          邹文亮    交警连云大队副大队长

          李艳霞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张  芹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心兵    区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李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芹、李心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连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连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连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研究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并根据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处置。

  区卫生应急办: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或技术预案,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区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掌握全区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器材配置储存等有关情况;履行应急值守、预案管理、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督促检查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抗灾、避险、救援等相关应急知识;督查各街道和区成员单位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及有关机构的协调联系;联系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善后处理、事后评估、信息报送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组建区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防控相关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物资储备清单;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和健康宣教。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正确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协调有关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组织宣传卫生应急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防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负责网络舆情监控研判报送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配合区卫计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和对人群密切接触的家禽家畜的传染病监测;及时处置和通报畜禽疫情信息;配合区卫计局做好农村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有关工作以及在农村中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切实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查处防控商品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反映借机从事违法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举报,要及时督办和查实。负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有效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托幼机构实施预防控制措施,收集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会同卫生部门分析、研究、提出学校防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防护工作。

  区商务局:配合区卫计局、农水局等部门做好菜市场、农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

  区经发局: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政府主要工作内容。

  区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涉及人员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应急装备、物资供应、病人救治和疫情处置经费需求。

  区人社局:制定出台针对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涉及人员相关治疗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的救治提供政策保障。

  区安监局: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企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区城管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发生地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

  连云公安分局:加强治安管理和互联网信息监控,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连云物价分局:加强市场物价监管,严肃查处哄抬物价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交警连云大队:组织交通工具,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的保路畅通、人员及物资运输。

  区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村、学校等广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