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17-00024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02-24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17〕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2-24 00:00: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连云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连云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53号)、《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17〕7号)和区委《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连区委〔2017〕2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调查,明确连云区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划定方案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53号)划定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清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方案,并于3月底前将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搬迁。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准备工作。2月20日前,各街道对辖区养殖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清单,制定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2月21日-2月28日,各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做到舆论先行,大力营造整治氛围。在开展整治工作前,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深入养殖场(户),面对面宣传发动教育,耐心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争取更多养殖户自觉遵守法律和政令,自行清理。
(三)依法关闭搬迁。3月1日-3月31日,各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拆除(关闭)。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必须正确运用法律,执法依据要充分、执法程序要严格、执法方式要灵活,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给予养殖户充足的时间处理存栏牲畜;对于拒不执行政令,违法逾期仍拒不自行清理的养殖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清拆。拆除(关闭)任务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完成拆除(关闭)后,由所在街道组织检查,检查合格后,报区263 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此特别指出,有的街道某些区域是明令严禁进行畜禽养殖区域,市、区两级曾联合整治过该区域,但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出现反弹,相关街道应主动自行清理。
(四)检查总结。4月10日前,各街道对照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开展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将统一组织人员对各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区级综合目标考评范畴。
(五)建章立制和巩固提高。为有效防止畜禽养殖污染边整治边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各街道必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制止违法养殖行为发生,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扯面广,各街道办事处为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关闭搬迁整治领导机构,每周向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多部门联合推进畜禽养殖关闭搬迁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模式,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形成推进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的合力。
(三)细化措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突出重点,明确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街道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重点街道要建立工作推进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成立整治办公室。发挥村级组织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的基础作用,村干部要分组包干,逐一落实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方案,推动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畜禽养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综合监管制度,加强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排放监测,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违法养殖的坚决予以取缔。
附件:1.连云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分解表
2.连云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进度周报表
附件1
连云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街道 名称 |
搬迁任务及规模 |
计划投资 (万元) |
搬迁期限 |
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墟沟街道 |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1家生猪养殖场、2家养禽场 |
5 |
3月底 |
各养殖场 |
区农水局 区环保局 墟沟街道 |
范广登 李大强 程洪碧 |
2 |
板桥街道 |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7家生猪养殖场、1家养牛场、5家养禽场 |
45 |
3月底 |
各养殖场 |
区农水局 区环保局 板桥街道 |
范广登 李大强 惠志江 |
3 |
连云开发区 |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1家生猪养殖场 |
3 |
3月底 |
各养殖场 |
区农水局 区环保局 |
范广登 李大强 |
4 |
海州湾街道 |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1家生猪养殖场 |
3 |
3月底 |
各养殖场 |
区农水局 区环保局 海州湾街道 |
范广登 李大强 夏加全 |
5 |
宿城街道 |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1家生猪养殖场 |
3 |
3月底 |
各养殖场 |
区农水局 区环保局 宿城街道 |
范广登 李大强 高站 |
6 |
云山街道 |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5家生猪养殖场、2家养牛场 |
20 |
3月底 |
各养殖场 |
区农水局 区环保局 云山街道 |
范广登 李大强 张庆春 |
附件2
连云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进度周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街道 |
乡村(社区)总数 |
禁养区涉及村(社区)数(个) |
应关闭搬迁养殖场(个) |
已关闭搬迁养殖场(个) |
已关闭搬迁养殖场存栏减少量 (万头、万只) |
投入资金(万元) |
备 注 |
||||||||||||||
生猪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其他 |
合计 |
生猪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其他 |
合计 |
生猪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其他 |
|||||
街道 |
说明:各责任单位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本表本表上报至区农林水利局邮箱:lyqnsj@qq.com,传真:0518-8188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