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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17-0000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1-10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17〕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连云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1-10 00:00: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连云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社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下降,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内容

  (一)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明确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负责。

  2.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

  3.落实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已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社区,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其中,规范消防基础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升治理效能。

  (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畅通消防车通道。建筑之间不违章搭建,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被占用、堵塞、锁闭,不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

  1.规范用电管理。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每幢住宅的总电源线进线依据国家标准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场地、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

  3.规范危险物品使用管理。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四)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完备建筑消防设施。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封堵竖向管井。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街道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五)消防宣传实效管用

  1.落实提示性宣传。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2.常识宣传常态化。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4.建立消防体验室。在具备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

  (六)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1.建立微型消防站。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社区内有多个住宅小区的,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应建1个微型消防站。

  2.规范执勤训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

  4.实行联勤联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连云消防大队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接到出动指令,能够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13日前)。各街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社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区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指导、督查,及时推动工作质态。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对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总结于2017年4月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推动街道办事处落实创建责任,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连云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标准。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活动主要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对象,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可参照社区创建内容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制定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地方标准。

  (三)推动工作落实。区综治、民政、住建、安监和公安等部门,要积极联合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坚持先试点示范、再全面铺开,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稳步推进。要推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