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0-00154 | 分 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7-20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4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连区政复〔2020〕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45号提案的答复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45号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20-07-20 17:21:0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沈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自贸区邮轮旅游连岛海上旅游示范区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8月,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鼓励邮轮旅游产业发展财政奖励暂行办法》。11月,市文广旅新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连云港市鼓励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申报细则》,全力助推全市邮轮旅游产业发展。目前,我市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12月、2007年11月开通的“连云港—仁川”、“连云港—平泽”客货班航线,是我市、我省唯一的邮轮航线。
连云港市作为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之一,加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等政策优势,把握发展时机和先发优势,发展邮轮产业将为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该产业的发展,曾会同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来连云区调研,初步计划将连岛西大堤至连岛景区游客中心段海岸线作为邮轮发展口岸,此口岸海域与港池内的口岸会形成分区。目前,相关规划手续尚待落实。
2019年,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与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约合作国际海洋邮轮项目,双方将共同打造以连云港港为母港的国际海洋邮轮旅游项目,并引进“双子星”号邮轮,以连云港港为母港进行邮轮运营,并暂定在2020年先期开展5个航次的运营,但由于受疫情影响,“双子星”号游轮项目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为做好配套服务,江苏海州湾文旅集团斥资近1亿元,打造邮轮“海州湾之星”酒店,岸基配套包括码头、护岸、岸水岸电配套等,占地面积约40亩以上。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船体内部装修、船舶与岸基配套设计对接、岸基土地手续办理,预计年底投入使用。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实现游客对邮轮观光旅游消费的可体验性,进一步提升港池形象。
旅游宣传推广方面。我市加强与江苏新干线、新三角等城市旅游合作,联合新干线成员城市举办江苏旅游新干线旅游推介活动,宣传推介我市滨海旅游特色观光。在北京首都机场、上海虹桥机场等媒体投放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充分运用央视网、12306、微博、微信、APP等媒介,开展旅游网络宣传,加大滨海旅游宣传力度。
在加强海上旅游安全监管方面。为进一步加强海上船艇安全管理,连云港海事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连云港市海上旅游船艇管理规定》,规范海上旅游船艇管理。近年来,连云区积极推进游艇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个别游船手续完善工作,切实提升船务人员操作技能及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海上旅游安全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管理,及时将恶劣天气预警及动态情况通报给海上旅游企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深入码头、船舶等一线现场,对消防、救生等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下一步,连云区将继续加强与交通、海事、气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升海上旅游应急救援水平,确保做到反应迅速、应对有效。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