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昌尚建材有限公司在真品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贪图便宜,购进并销售明知是假冒的“东鹏”牌墙砖案

  • 时间:2019-12-20 14:51:4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区市监案字〔2019〕7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江苏昌尚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320700MA1MU2G69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徐国武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在真品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贪图便宜,购进并销售明知是假冒的“东鹏”牌墙砖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十万元人民币(100000元),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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