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军领销售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的柴油案

  • 时间:2020-01-14 17:25:2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区市监案字〔2019〕3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白军领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的柴油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销售的柴油998L;2.罚款10000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6.66元,罚没合计10016.66元,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6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下载: 连区市监案子【2019】31号 001.tif